第一千零一章 失约(1/1)
张三站在原地,攥紧的拳头慢慢松开,又慢慢攥紧。
李自在挣开他的手,想说什么,却被他一个眼神瞪了回去。
“拔营。”张三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喉咙,“回京。”
夜风又起,卷起地上的落叶。
吴王靠在车壁上,听着外面的动静,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。
他轻轻哼起一支小调,断断续续,像是在送别什么人。
……
……
夜风如刀,刮在脸上生疼。
许长卿踩着醉仙剑,化作一道青芒,在夜色中疾驰而过,山川河流在脚下缩成模糊的影子。
风灌进衣领,冰凉刺骨,他却浑然不觉,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那些零碎的画面。
他和孙三寸认识的时间并不长。
第一次喝酒是在青州城外的一个破庙里,孙三寸从怀里摸出一壶酒,嘿嘿笑着递过来,说大人别嫌弃,这酒虽然便宜,但胜在够烈。
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,说起了自己为什么加入斩妖司——不是为了什么大义,纯粹是为了钱。
他说他家在南方一个小县城,老娘身体不好,常年吃药,弟妹还小,全家就指着他一个人。
斩妖司给的俸禄高,死了还有抚恤金,这笔买卖不亏。
许长卿记得自己当时看了他一眼,没有接话。
后来又有过几次。
孙三寸这个人,对任务确实尽职尽责,该查的查,该报的报,从不含糊,但一到危险的时候就往后缩,嘴里念叨着“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”。
张三骂过他好几次,说他贪生怕死,丢斩妖司的脸,他也不恼,只是嘿嘿笑着,说命是自己的,死了可就什么都没了。
可许长卿从他那大大咧咧的性子底下,嗅到了别的东西。
那次在栖霞城外,孙三寸主动请缨去鬼域探路,明明怕得要死,腿都在发抖,却还是去了。
回来的时候脸色煞白,灌了半壶酒才缓过来,却只说了句“还好,没死”。
还有这一次,去乌山镇探镖的事,本不该他去的,是他自己站出来的。
他说大人您还有更重要的事,这种跑腿的活儿,交给属下就行。
许长卿并不讨厌自私的人,因为他自己也是自私的人。
如果一百个陌生人的死能换一个熟人的活,他会毫不犹豫选择让那一百个人死。
这是他的底线,也是他的界限——他不觉得自己有多高尚,也从不掩饰自己的偏私。
可孙三寸不一样。
他那点藏在骨头缝里的大义,让许长卿觉得,这个人不应该死在那条不知名的路上。
所以比起什么任务情报,他更希望那个活生生的、会嘿嘿笑着递酒过来的孙三寸,能活着回来。
夜色渐淡,天边泛起鱼肚白。
乌山镇的轮廓在晨雾中渐渐清晰,青瓦白墙,小桥流水,安静得像一幅画。
许长卿顾不上隐匿行踪,直接御剑降落在镇口,青芒划过天际,引得早起的人纷纷抬头,惊呼声此起彼伏。
太平客栈就在镇子中央,两层的木楼,门面不大,门口挂着褪色的幌子。
许长卿刚落地,掌柜的就跌跌撞撞从里面跑出来,身后跟着几个小二,脸上堆满了惶恐的笑。
“仙……仙师大驾光临,有失远迎!有失远迎!”
许长卿没心思客套,径直走进去,声音冷得像刀子:“今日,可有一队从云阳城来的镖队住店?领头的是个矮个子,姓孙。”
掌柜的愣了一下,连忙翻柜子找登记簿,手指在纸页上划来划去,最后抬起头,脸色有些发白:
“回仙师,这个镖倒是确实有人接,按道理昨日便应该到达此处了,可却迟迟没见他们过来,想必是在路上耽搁了吧。”
许长卿沉默片刻,又问:“乌山镇最近可有什么怪事?”
掌柜的和几个小二面面相觑,齐齐摇头。
掌柜的陪笑道:“仙师明鉴,乌山镇一向太平,从未出过什么怪事……”
许长卿没再说话,转身走出客栈。
晨光从东边照过来,在青石板路上铺了一层淡金,镇子已经醒了,炊烟袅袅,有人在街边摆摊卖早点,吆喝声此起彼伏。一切都那么平静,平静得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他掐起剑诀,醉仙剑嗡鸣一声,托着他升上半空。
晨风拂面,脚下的乌山镇渐渐缩小,屋顶、街道、河流,像一幅铺开的画卷。
他抬眼望向远方,瞳孔微微一缩。
山的那边,有一片浓浓的烟雾,在晨光中翻涌升腾,鲜红似血,将半边天空都染成了暗红。
像一头匍匐的巨兽,吞吐着天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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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自在挣开他的手,想说什么,却被他一个眼神瞪了回去。
“拔营。”张三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喉咙,“回京。”
夜风又起,卷起地上的落叶。
吴王靠在车壁上,听着外面的动静,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。
他轻轻哼起一支小调,断断续续,像是在送别什么人。
……
……
夜风如刀,刮在脸上生疼。
许长卿踩着醉仙剑,化作一道青芒,在夜色中疾驰而过,山川河流在脚下缩成模糊的影子。
风灌进衣领,冰凉刺骨,他却浑然不觉,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那些零碎的画面。
他和孙三寸认识的时间并不长。
第一次喝酒是在青州城外的一个破庙里,孙三寸从怀里摸出一壶酒,嘿嘿笑着递过来,说大人别嫌弃,这酒虽然便宜,但胜在够烈。
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,说起了自己为什么加入斩妖司——不是为了什么大义,纯粹是为了钱。
他说他家在南方一个小县城,老娘身体不好,常年吃药,弟妹还小,全家就指着他一个人。
斩妖司给的俸禄高,死了还有抚恤金,这笔买卖不亏。
许长卿记得自己当时看了他一眼,没有接话。
后来又有过几次。
孙三寸这个人,对任务确实尽职尽责,该查的查,该报的报,从不含糊,但一到危险的时候就往后缩,嘴里念叨着“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”。
张三骂过他好几次,说他贪生怕死,丢斩妖司的脸,他也不恼,只是嘿嘿笑着,说命是自己的,死了可就什么都没了。
可许长卿从他那大大咧咧的性子底下,嗅到了别的东西。
那次在栖霞城外,孙三寸主动请缨去鬼域探路,明明怕得要死,腿都在发抖,却还是去了。
回来的时候脸色煞白,灌了半壶酒才缓过来,却只说了句“还好,没死”。
还有这一次,去乌山镇探镖的事,本不该他去的,是他自己站出来的。
他说大人您还有更重要的事,这种跑腿的活儿,交给属下就行。
许长卿并不讨厌自私的人,因为他自己也是自私的人。
如果一百个陌生人的死能换一个熟人的活,他会毫不犹豫选择让那一百个人死。
这是他的底线,也是他的界限——他不觉得自己有多高尚,也从不掩饰自己的偏私。
可孙三寸不一样。
他那点藏在骨头缝里的大义,让许长卿觉得,这个人不应该死在那条不知名的路上。
所以比起什么任务情报,他更希望那个活生生的、会嘿嘿笑着递酒过来的孙三寸,能活着回来。
夜色渐淡,天边泛起鱼肚白。
乌山镇的轮廓在晨雾中渐渐清晰,青瓦白墙,小桥流水,安静得像一幅画。
许长卿顾不上隐匿行踪,直接御剑降落在镇口,青芒划过天际,引得早起的人纷纷抬头,惊呼声此起彼伏。
太平客栈就在镇子中央,两层的木楼,门面不大,门口挂着褪色的幌子。
许长卿刚落地,掌柜的就跌跌撞撞从里面跑出来,身后跟着几个小二,脸上堆满了惶恐的笑。
“仙……仙师大驾光临,有失远迎!有失远迎!”
许长卿没心思客套,径直走进去,声音冷得像刀子:“今日,可有一队从云阳城来的镖队住店?领头的是个矮个子,姓孙。”
掌柜的愣了一下,连忙翻柜子找登记簿,手指在纸页上划来划去,最后抬起头,脸色有些发白:
“回仙师,这个镖倒是确实有人接,按道理昨日便应该到达此处了,可却迟迟没见他们过来,想必是在路上耽搁了吧。”
许长卿沉默片刻,又问:“乌山镇最近可有什么怪事?”
掌柜的和几个小二面面相觑,齐齐摇头。
掌柜的陪笑道:“仙师明鉴,乌山镇一向太平,从未出过什么怪事……”
许长卿没再说话,转身走出客栈。
晨光从东边照过来,在青石板路上铺了一层淡金,镇子已经醒了,炊烟袅袅,有人在街边摆摊卖早点,吆喝声此起彼伏。一切都那么平静,平静得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他掐起剑诀,醉仙剑嗡鸣一声,托着他升上半空。
晨风拂面,脚下的乌山镇渐渐缩小,屋顶、街道、河流,像一幅铺开的画卷。
他抬眼望向远方,瞳孔微微一缩。
山的那边,有一片浓浓的烟雾,在晨光中翻涌升腾,鲜红似血,将半边天空都染成了暗红。
像一头匍匐的巨兽,吞吐着天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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