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院里。

    刘靖正蹲坐在厨房门槛上,捧着陶碗吃早饭。

    经过二十来天的休养,他已经彻底恢复了。

    这期间季仲又来过两次,每次来都带上一只野兔或山鸡。

    虽然季仲每回都冷着脸,嘴硬说是给福伯补身子,实则刘靖心里跟明镜似的,铭记这份恩情。

    至于住宅丫鬟的偷窥,他也心知肚明。

    看就看呗,他一个大男人,又不会少块肉。

    福伯唏哩呼噜地喝着粥,抽空说道:“俺方才看了,马蹄有些长,待吃完了饭,咱爷俩把马蹄修一修。”

    刘靖轻笑道:“您老那身子骨就别折腾了,好好歇着吧,我一人就行。”

    他虽未修过马蹄,可前世时常看着修马蹄修牛蹄的视频入睡,理论经验丰富。

    “可不能大意。”

    见他不当回事,福伯叮嘱道:“黄狗儿就是大意了,结果被紫锥一蹶子踹中心口,一命呜呼。”

    “我省的。”

    刘靖点点头。

    用过饭,他拿上修马蹄的锉刀,拎着一条小木凳,径直来到马厩。

    马厩之中,三匹马正悠哉地吃着马槽里的草料。

    其中两匹马相对矮小一些,四肢却极为粗壮,是标准的驮马。

    这种马奔跑速度缓慢,且爆发力不足,当不了战马,不过优点是耐力极强,用来驮货拉车再适合不过了。

    第三匹马则完全不同,外形神骏,体态矫健,如绸缎一般的深褐色毛发在阳光照耀下隐隐泛着紫色,姿态高傲。

    这匹马就是崔家公子耗费巨资购得的紫锥。

    奈何这匹马性子太烈,崔家公子试着骑过一次,差点被摔死,其后更是将上一任马夫黄狗儿活活踹死,可见其性情暴烈,甚至有时候福伯为它刷毛时,都会被喷一头口水。

    此刻,紫锥马霸占着马厩里最好的位置,另外两匹驮马稍稍靠近一些,它就立即一阵嘴咬脚踢,粗暴的将其赶走。

    见到刘靖前来,紫锥只是淡淡瞥了一眼,继续埋头吃着草料。

    刘靖却不惯着它,径直走过去,来到他身后,把条凳放下,随后弯腰握住它的一条后腿,将其拎起来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紫锥忽然暴起,另一条后腿跳起来,闪电般踹向刘靖。

    马后踹的力道极其恐怖,威力堪比一辆时速三四十码的汽车的冲击力。

    先前的黄狗儿,就是被一脚踹中心口,还没等大夫赶来,就彻底死透了。

    刘靖早就防着它,迅速侧身避开。

    眼见一击不中,紫锥立即急了,疯狂摆动被抓住的后腿,想要挣扎开,口中不断发出嘶鸣。

    然而,刘靖的大手却如铁钳一般,死死抓住它的小腿,任凭它如何挣扎,都动弹不得分毫。

    似紫锥这种野性难驯的烈马,最简单粗暴的方式,就是在力量上征服它。

    只有彻底压制住它,才会心甘情愿地对你臣服。

    刘靖的气力极大,紫锥又蹦又跳折腾了半天,大手依旧稳稳抓住它的小腿。

    “呼哧呼哧~”

    一番折腾,紫锥累坏了,两个鼻孔张开,喘着粗气。

    “一个畜生而已,还治不了你?”

    刘靖冷笑一声,按着它的小腿将马蹄架在条凳上。

    这一次,紫锥没再动弹了,保持着这个姿势,任由刘靖拿着锉刀给自己修剪蹄子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修马蹄真的很解压。

    一刀下去,掉下一大片角质层,原本乌黑脏乱的马蹄,很快就变得洁白。

    削的差不多了,刘靖忽地想到了什么,朝着院中的福伯问道:“福伯,这马怎地没上马掌?”

    福伯答道:“又不打仗,上那玩意儿干甚,平白的浪费钱。”

    “这跟打仗有什么关系?”

    不说还好,一说刘靖更疑惑了。

    经过福伯解释后,他这才恍然大悟。

    马掌,也就是马蹄铁,很早之前就出现了,但却并未普及。

    原因很简单,造价高。

    马蹄铁虽然带个铁字,可却并非是铁,而是钢,且是极其优质的钢。

    若真是生铁熟铁,跑不了百十里就会断裂,而断裂后极有可能会对马蹄造成严重的损伤。

    想要支撑马奔跑的强度,至少是十炼钢,这种钢是制作刀刃、枪尖等军械的材料。

    四个马蹄铁约莫两斤,两斤十炼钢少说也得大几贯钱。

    关键这玩意儿是消耗品,马蹄长得很快,一两个月就得换一次,纵然是崔家大公子也经不起这般折腾。

    即便是军中,能用上马蹄铁的战马也是极少数,都是各地节度使麾下的精锐牙兵,且数量不会太多。

    难怪这玩意儿到了宋朝,才开始大规模普及。

    因为宋朝冶铁与挖矿技术得到飞速发展,钢铁产量剧增,外加冷锻工艺的出现,马蹄铁才得以普及。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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