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言简意赅:经双方父母同意,见证人李长庚作保,苏家之女苏晚晴,嫁与刘家之子刘老实为妻;刘家之女刘秀琴,嫁与苏家之子苏建国为妻。

    婚期定于……六月初六。

    苏家需在婚前备齐“三十六条腿”之家具作为聘礼。空口无凭,立字为据。

    写完后,他将字据吹干,放在桌上。

    他淡淡地说道:“签字画押吧。”

    苏建国迫不及待地抓过笔,歪歪扭扭地在字据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
    然后又抓起苏晚晴的手,蘸了印泥,强行按下了她的手印。

    王桂兰则代表刘家,也在字据上按下了自己的手印。

    字据一式两份,李长庚在中间盖上了自己的私章,撕开,苏建国和王桂兰各执一份。

    白纸黑字,红手印,这桩肮脏的交易,在形式上,就这么板上钉钉了。

    拿到了字据,苏建国更是兴奋得无以复加。

    那张薄薄的草纸,在他眼里,简直比什么都还要金贵。

    他拉着还在哭泣的刘秀琴的手,唾沫横飞地说着以后过日子的宏伟蓝图。

    什么“带你去县城吃大餐”、“给你买新衣服”,全是些不着边际的空头支票。

    刘秀琴却充耳不闻,只是捂着脸,任由眼泪从指缝间滑落,哭得肝肠寸断。

    而屋子的另一边,刘老实的眼睛,从始至终就没离开过苏晚晴。

    他看着她那梨花带雨、我见犹怜的模样。

    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在加速沸腾,喉咙里像着了火一样干渴。

    他不停地咽着口水,那“咕咚咕咚”的声音,在寂静的屋子里显得格外刺耳。

    自从他老婆多年前死了之后,他就一直没再娶。

    这些年,别说碰女人了,他有时候看着村里那几头哼哼唧唧的母猪,都觉得眉清目秀。

    如今,眼看着这么一个如花似玉、身段窈窕的大姑娘就要成为自己的老婆。

    他那颗沉寂了多年的心,早就心痒难耐,像有无数只蚂蚁在爬。

    现在,字据都签了,这女人,就是他的人了!

    一个疯狂的念头,在他脑海里滋生。

    他再也忍不住了,猛地一个箭步上前,一把就抓住了苏晚晴的手腕!

    他粗声粗气地吼道:“反正早晚都要嫁过来的,还走啥?今天就在这儿住下!”

    那声音里充满了不容置疑的霸道和急不可耐的欲望。

    他那只常年干农活的手,粗糙得像砂纸,力气大得惊人。

    像一把铁钳,死死地攥住了苏晚晴纤细的手腕。

    苏晚晴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魂飞魄散,浑身猛地一颤。

    她拼命地挣扎,哭喊着:“你放开我!放开我!”

    可她的那点力气,在刘老实面前,就像是小鸡仔对上了老鹰,根本无济于事。

    刘老实身上那股浓烈的、混合着汗臭、泥土腥气和烟草味的酸臭气息,再一次扑面而来。

    熏得苏晚晴胃里一阵翻江倒海,她再也忍不住,干呕了起来。

    刘老实见苏晚晴挣扎得厉害,不但没有松手,反而更加兴奋了。

    他转过头,冲着还坐在桌边的王桂兰大声喊道:“妈!你看看她!你看看她!”

    “这反正都是我的人了,字据都签了!我让她留这儿住下,咋了?!”

    他的声音里,充满了理直气壮的蛮横。

    仿佛苏晚晴已经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,而是一件他刚刚买到手、可以立刻拆封享用的新玩具。

    王桂兰听到儿子那急不可耐的吼声,她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了然。

    她怎么会看不出自家儿子那点龌龊心思?

    按理说,不管是头婚还是二婚,都得讲究个明媒正娶。

    选好了良辰吉日,摆了酒席,拜了天地,女方才能名正言顺地住进男方家里。

    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。

    可此刻,王桂兰却打定了主意,要顺着儿子的意。

    她不仅要顺着,还要亲自推波助澜,把这件事办成!

    她慢悠悠地站起身,走到还在拼命挣扎的苏晚晴面前,居高临下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用一种冰冷刺骨的语气说道:“你嚎什么?我们老实说的没错,反正你早晚都是我们刘家的人了,早一天住进来,晚一天住进来,有什么分别?”

    “我看,今天就留下吧!”

    她这话一出口,就等于给刘老实的行为盖了章,定了性。

    她之所以这么做,就是要给苏晚晴一个下马威!

    她要让这个还没过门的儿媳妇清清楚楚地知道,进了刘家的门,就得乖乖听她的话!

    她王桂兰,才是这个家里说一不二、当家做主的人!

    还没摆酒席,也没等到定好的六月初六,就这么不明不白地逼着苏晚晴住下,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羞辱。

    她就是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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